保修条款: 本公司向用户保证在此保修卡内所列明之产品性能良好及零件完整,并提供免费保修服务,保修条款如下: 1. 由购买日起之一年或三个月保修期内,机件如有发生故障时,经本公司技术人员证实该机故障属正常使用下发生者,
将提供免费修理及零件更换服务,惟所有更换之零件归属本公司所有。 2. 在下列情况,本公司将拒绝提供保修服务:
a.产品曾因被错误操作,疏忽使用或因天灾人祸等意外事件引致机件损坏;
b.产品曾被非本公司技术人员修理及改装;
c.产品机身号码曾被转换,涂改或除去;
d.产品不按原厂提供安装指示操作; 3. 一切修理服务只在本公司办公时间及安全工作环境下方可提供。 4. 此保修卡提供之免费服务并不包括产品附件,及其他装饰物等项目。 5. 本公司将不负责任何由于器材损坏而招致之直接或间接损失。 6. 请妥存此部分,并于修理时出示本卡及购机正式发票予本公司技术 人员查阅。 7. 除征得本公司同意外,保修权不得转让。 8. 维修来往费用本公司并不负责,需用户自行处理。 9. 用户若更改地址或电话号码,请即以书面通知服务中心,以便跟进。 10. 本保修卡细则内容若有修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 |